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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室内应急照明方式

[10-04 19:47:31]   来源:http://www.67jzw.com  建筑电气   阅读:8630

概要:一、前言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发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为了提高现代化建筑照明的可靠性、合理性,保障火灾发生时人员安全及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消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应急照明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关于应急照明有据可查的设计标准规范,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9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及中国照明学会发布的第1号技术性文件《应急照明设计指南》,结合以上做法甚多,而许多工程还存在使用的不合理性,安全上又存在隐患,本文试图对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的有关具体问题做出一些探讨。 二、应急照明的种类高层民用建筑应照明分三类,即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1、疏散照明 疏散照明是指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地找到建筑物安全通过或安全出口而设计的应急照明,通常包括出口标志灯、通道上的疏散指示灯和疏散照明灯,对于重要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笔者认为还应包括楼层指示灯,便于人员随时确切地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应保持常亮状态,以方便人员找到出口,而当正常电

浅析建筑室内应急照明方式,标签: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http://www.67jzw.com

  一、前言

  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发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为了提高现代化建筑照明的可靠性、合理性,保障火灾发生时人员安全及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消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应急照明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关于应急照明有据可查的设计标准规范,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9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及中国照明学会发布的第1号技术性文件《应急照明设计指南》,结合以上做法甚多,而许多工程还存在使用的不合理性,安全上又存在隐患,本文试图对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的有关具体问题做出一些探讨。

  二、应急照明的种类

  高层民用建筑应照明分三类,即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1、疏散照明

  疏散照明是指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地找到建筑物安全通过或安全出口而设计的应急照明,通常包括出口标志灯、通道上的疏散指示灯和疏散照明灯,对于重要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笔者认为还应包括楼层指示灯,便于人员随时确切地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应保持常亮状态,以方便人员找到出口,而当正常电源断电时,应能使疏散通道上或公共区域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标志,并要求疏散通道上地面中心线上的平均照度不低于0.51xo。笔者认为,按实际火灾发生情况考虑,火灾发生普通照明属于非消防用电而被切断,只留下应急照明,此时火灾区域内大多数房间一片漆黑,仅于疏散通道上保存有0.51xo照明亮度,若再考虑火灾烟雾的影响,这样的照明状况对逃生和救火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业主的经济许可,应适当增加应急照明,如将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从规范要求的20米缩短至15米以内,将疏散通道上的照明灯全部按应急照明设计(这样做法还可以减少配电线路和控制环节)。消防栓、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一般位于疏散通道上,为利于及时报警和方便救援工作,对于消防设施附近区域还应考虑加强应急照明的照度。

  2、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而设的应急照明。高层民用建筑需设置备用照明的场所包括消防控制室、备用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备用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另各类值班室和商场、银行等柜台处也应设置备用照明。

  通常,备用照明应与正常照明统一考虑,对于上述消防用途的场所,要求备用照明应保证与正常照明同样的照度,因而其备用照明应是正常照明的全部。

  备用照明在发生火灾或故障时需时行电源转换,所以备用照明的灯具不应选用启动或再启动慢的高强电气放电灯,而应选用点燃快速可靠、光效高的荧光灯,也可选用白炽灯或卤钨灯。

  3、安全照明

  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照明很容易受到忽视,笔者认为,与工厂或医院某些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有潜在危险的区域需要设安全照明的场所一样,高层民用建筑的许多场所也需装设完全照明,例如空调冷冻机房及控制室,在机组运行操作或维修进若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很容易人身安全事故,所以应装设安全照明以保证照明的持续性。另外,如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室等已考虑备用照明的地方,若备用照明采用发电机组供电,而发电机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为保证这些场所照明的持续性,除考虑备用照明以处,还应考虑安全照明。与备用照明照度要求所区别的是,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照明的照度要求较低,除医院手术台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外,一般要求为正常照明照度的5%。

  安全照明要保证照明的持续,因而安全照明灯具一般采用能急时转换电源的自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

  三、应急照明的电源

  按有关规范,应急照明电源分四种类型:a.来自电力网并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b.发电机组;c.蓄电池组(包括集中设置型、分区设置型和灯具自带电源型);d.组合电源即以上三种电源的组供电的方式。笔者认为,电力网因为存在管理、维修等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应急照明电源双电源的持续性,不应该采用由电力网取得第二电源的方式,而目前,绝大多数工程设计也采用这一原则。从上述安全照明的要求已谈到,发电机组自启动有一定的转换时间,因而在采用发电机做应急照明电源时,仍需有部分应急照明要采用蓄电池组应急方式。目前高层民用建筑大多设有发电机组,因而应急照明的电源多数采用上述第4种:组合电源型。

  对蓄电池组供电的应急照明,又分为集中设置型、分区设置型和灯具自带电源型。目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大多采用灯具自带电源型这种方式设计简单、施工便捷、维修方便。笔者认为,在应急灯具数量多、容量大或持续时间长的场所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存在许多弊端;a.造价高;b.数量众多分散,管理混乱,长时间不用时容易损坏而又无法监测,若集中取下应急灯维修保养时又无法保证此段时间应急照明的持续性,如深圳国贸大厦就曾因为应急灯被取下集中检修而这段时间又正好发生火灾,结果延误了救火时间;c.应急灯具厂家数量众多,质量参差不齐,作为设计人员,很难保证所用产品的质量能满足要求。

  笔者认为应该推广使用集中供电型应急照明系统。与自带电源型应急灯比较它具有较多的优点:a.照明质量高。集中供电型系统中,因其电源容量大,蓄电池数量多,应急状态下一般能使应急灯具光通量达到正常供电状态的光通量。b.使用寿命长,系统可靠性高。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受体积、价格等影响,技术性能指标较低,使用环境也较差。集中供电型系统一般放于配电房等工作环境较好的场所,系统性能不受诸多因素限制,因而可以达到较高的水平。c.价格较低维修管理方便。集中供电系统仅有一套或数套电源设备,维修管理方便,对于大中型电系统,与自带电源型应急比较,无论系统造价和运行成本均比较低。当然,自带电源型应急灯若发生故障一般只影响该灯具本身,不会影响整个系统。而集中供电系统若电源部分发生故障,将会影响整个。这就要求选用性能可靠的产品,且应选用两套系统并网运行方式,同时需要管理人员定时巡视、检查,以保证正常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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