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安全检查内容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查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情况,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查设备使用情况,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查安全防护和隐患整改情况。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2.1、工程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2.2、各班组每天或在施工前对作业场所,施工机具进行检查。2.3、施工现场安全员、电工每天对现场防护措施,所用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日志。2.4、各项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JGJ59—99检查标准为依据,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进行整改后必须再进行复查,不允许隐患存在。2.5、对重大隐患要立案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整改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销案。四、安 全 教 育 制 度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使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员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全员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如下。1、所有新员工都必须经公
武昌卓豹路改建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标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http://www.67jzw.com1、安全检查内容
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查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情况,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查设备使用情况,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查安全防护和隐患整改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2.1、工程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2、各班组每天或在施工前对作业场所,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2.3、施工现场安全员、电工每天对现场防护措施,所用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日志。
2.4、各项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JGJ59—99检查标准为依据,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进行整改后必须再进行复查,不允许隐患存在。
2.5、对重大隐患要立案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整改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销案。
四、安 全 教 育 制 度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使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员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全员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所有新员工都必须经公司、工程处、班组三级安全
2、着重对电气机械操作,电氧焊、安装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学习教育,经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
3、民工队长以及各施工段、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在未开工前由工程处安全员对民工进行安全知识讲座,上安全课,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全员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在施工现场布置安全宣传标语,出安全墙报,参观先进单位施工现场,请上级领导、专家、老师傅讲解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形式及各类事故案例。
五、安 全 交 底 制 度
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否则不准开工。
1、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环境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
3、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特点及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新的内容。
4、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要实行逐级交底制度。
5、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情况,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专题会议情况需进行记录。
6、施工员、工长按施工组织设计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工程进度,分工种或分部分进行。
8、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侧重于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要求详细具体。
9、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交底双方均要求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10、班组长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班组全体人员要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调入本班组的人员都要通过岗位安全知识教育,使全班组人员了解班组作业程序后,再上岗作业。
2、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前的行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全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作业前必须对机具设备、材料、作业环境、安全防护 措施等安全状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做到警钟长鸣,心中有数。
4、班组要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做到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注意自我安全防护和互相配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在思想上扎根,行动上落实。
七、事 故 处 理 规 定
1、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如因救人需移动现场时,应做好标记或拍照,为处理事故提供资料。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生的事故不能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2、对事故上报程序和时间的规定:凡发生因工重伤、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先口头报告,并在3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要在24小时内口头报告,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
3、事故处理权限和处理规定:
3.1、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性事故(轻伤指受害人休息工作日三天以上,105天以内,或经医生诊断为轻伤的,交通事故一次事故造成重伤2人以下,车辆损失三万元以内为一般事故,设备机件损坏一万元以下,其它生产事故损失在五万元以下为一般事故)由项目部自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职能部门。
3.2、发生重大事故(达到第一条注明的事故损失限额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3.3、各类事故处理时间规定:轻微事故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一般事故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壹佰捌拾天,其它重大事故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4、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有隐瞒不报或谎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从重处罚。
5、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对发现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从重处罚。
第四章 施工用电、防火及现场管理
一、施工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FJ46-88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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